五個常見政府采購問題
來源:http://www.hercats.cn | 更新時間:2020/9/5 9:44:16在政府采購項目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比較常見的問題!現(xiàn)在許多人放在一起五種常見問題,希望能幫助你更加疑惑!
01
機構可能要求供應商招標文件的澄清呢?
澄清的要求應該由評審專家進行書面作出,采購代理金融機構無權提出澄清要求。昆明投標書制作按招標的范圍可分為國際招標書和國內的招標書。國際招標書要求兩種版本,按國際慣例以英文版本為準。考慮到我國企業(yè)的外文水平,標書中常常特別說明,當中英文版本產生差異時以中文為準。昆明標書制作招投標中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標書按招標的范圍可分為國際招標書和國內的招標書;按招標的標的物劃分,又可分為三大類;貨物、工程、服務。昆明做標書公司凡在“技術參數(shù)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為“標配”或“標準配置”的設備,投標人應在投標報價表中將其標配參數(shù)詳細列明,否則該投標無效。法律理論依據為《政府部門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投標風險管理沒有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對于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研究問題可以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方法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以書面表達形式發(fā)展要求投標人作出一個必要的澄清、說明學生或者補正。
02
競爭性進行談判開標時,因供應商缺席可能導致企業(yè)供應商管理不足三家,該怎么辦?
此種發(fā)展情況須按廢標處理。非公開招標采購管理方式選擇供應商必須能夠滿足3家,須按廢標處理。
《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將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少于三家的廢標條件之一,并在第三十七條中規(guī)定了廢標處理:除取消采購任務外,應重新組織招標,并取得監(jiān)管部門的批準。
但是,在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少于三個投標人的,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的規(guī)定,招標程序符合有關規(guī)定,需要采取其他采購方式的,應當依法報財政部門批準。
03
只有成功的應聘者公司名稱及投標金額的成功結果,你能嗎?
這種社會行為不可以,是不合法的。中標結果進行內容方面應該可以包括企業(yè)采購管理人和公司采購代理金融機構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生活方式,項目工程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或者成交金額,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質量要求學生以及評審專家名單。法律理論依據為《政府對于采購法實施相關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三款。
04
開幕式現(xiàn)場異議須實時回復呢?
《招標投標法以及實施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活動現(xiàn)場問題提出,招標人應當通過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過程記錄。
但是,《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對質疑的要求不同。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招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提出異議的,應當自中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招標采購單位書面質疑。 關于質疑,《政府采購法》第53條規(guī)定,買方應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